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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關于建立“寬進、嚴管、重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新機制部署要求,積極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加快構建企業有活力、市場有秩序、質量有保障的發展格局,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水利和湖泊(水務)局、交通運輸局: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精神,推進解決“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企業訴求,打通行業壁壘,拓寬企業市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經研究,決定對我省建筑業企業實施以下支持政策: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實省委“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和“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要求,推動《關于促進全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實,著力培育一批設計引領能力強、規模效益居行業前列、在國內外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勘察設計企業,全力打造“湖北設計”品牌,促進我省建筑業、現代服務業和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建立幫扶機制,加大對我省工程勘察設計重點培育企業的扶持力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有關單位及個人: 為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審批效率,現就進一步優化我省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二級建造師注冊實行承諾制。申請人和其聘用單位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取消二級建造師注冊市州審核環節。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注冊系統提出注冊申請,其聘用單位確認后,直接上報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襄陽、十堰、荊門市行政審批局,相關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2號),助推市場主體數量做多、規模做大、實力做強并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等相關規定,我廳決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對建筑施工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新申請、延期申請,優化其安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指標,并對同時具有多項資質的企業,其安管及特種作業人員按資質對應人數要求最多的進行考核(詳見附件)。請遵照執行。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城管委、行政審批局,武漢市房管局,中國(湖北)自貿區武漢、宜昌、襄陽片區: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和《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證照分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的通知》(鄂市監注〔2021〕19號),我廳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中國(湖北)自貿區武漢、宜昌、襄陽片區,各有關企業: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轉發你們,請按有關要求抓好落實,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資質辦理業務,完善平臺功能,加強安全防護,提升服務效能,我廳對原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舊平臺”)升級改版,建成了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綜合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新平臺”),現就新舊平臺相關使用事項通知如下:
為消除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隱患,努力減少施工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切實提升城建精細化、標準化水平,現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排查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